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ESG治理架构建设议案的公告》(2022-047)。
(二)关于修订《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并增加部分职责,同步修订《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2022-048)。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2022-049)。
公司拟以对控股子公司山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8720.63万元向山信软件实施非货币性增资,增资后,4974.05万元计入山信软件注册资本,3746.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后山信软件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上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最终以经备案的公司持有的山信软件债权和山信软件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七)关于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增资及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各出资0.48亿元入股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作为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原有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权。增资后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26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分别为:高凤娟、罗文军、徐峰、李东祥、高淑军。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对于新旧动能转换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核销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2 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ESG治理架构建设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研究决定,搭建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ESG推进工作组织机构三个层级构成的ESG治理架构,成员及职责如下。
董事会为公司ESG管理运行及信息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在公IM电竞 IM电竞平台司ESG管理方面,履行以下职责:
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及委员不变。增加以下职责:
1.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1.落实国家、监管机构ESG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公司ESG战略、行动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董事会办公室为主任单位,规划科技部、安全环保部为副主任单位,总部各部室及各单位为成员单位。
3.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的沟通,协调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6.开展ESG管理运行调研,向公司ESG工作领导小组汇报ESG运行情况。
1.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设定与本部门、本单位有关的ESG指标、管理目标;
3.汇总本部门、本单位有关的年度ESG报告所需数据与信息,提报ESG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根据ESG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者回应的需求,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与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2022年底实施完成。公司对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后续项目进行建设时序优化,按照2025年底前全部建成推进实施,相应调整涉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并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IM电竞 IM电竞平台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经测算,调整折旧年限后预计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5亿元左右,预计增加2022年度税前利润1.5亿元左右。其中7-9月份预计减少固定资产折旧0.75亿元左右(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2年度数据为准)。
公司于 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2022年底实施完成。2022年7月19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中期调整的议案》,对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后续项目进行建设时序优化,2025年底前全部建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后续项目建设时序优化情况,相应调整涉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本次拟调整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共1635项,为2019年1月1日起缩短折旧年限至2022年12月31日的部分固定资产。2022年6月末,该部分资产原值36.03亿元,累计折旧31.72亿元,计提减值准备0.77亿元,净额3.54亿元。根据时序优化情况,拟自2022年7月1日起将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从2022年底延长至2025年底,剩余折旧年限由6个月调整为42个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测算,调整折旧年限后预计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5亿元左右,预计增加2022年度税前利润1.5亿元左右。其中7-9月份预计减少固定资产折旧0.75亿元左右(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2年度数据为准)。
(二)、“一、主要财务数据”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内容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用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
公司本次对于新旧动能转换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山东钢铁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东钢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29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部分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财务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25项,金额1445.7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22项,金额1365.03万元,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1项,金额3.59万元,浙江山钢经贸有限公司1项17.61万元,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1项59.52万元)。其中1项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1项涉及诉讼且已取得法院判决书。23项因债务人已注销/吊销、执行终结、债权形成时间长且缺乏相关证据资料、查询不到主体等因素难以收回,均取得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表示“均难以通过司法渠道实现,可以认定为损失”。
本次核销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为山东莱钢环友化工能源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科目中预付款2项,金额72.79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单位均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核准注销,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表示“均难以通过司法渠道实现,可以认定为损失”。
1.核销特钢事业部新旧动能转换涉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80万元。根据公司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需要,已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并完成处置。资产原值344.02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81.9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6.80万元,净额35.24万元,残值收入5.85万元,预计净损失29.38万元。
2.核销特钢事业部原大中型生产线万元。根据特钢事业部产品提档升级工作要求,特钢新区中型车间建成投产后,老区中型成材车间和大型成材车间已关停并不再启用。特钢事业部已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并完成处置。截至10月末,该部分资产原值18,994.68万元,累计折旧15,716.49万元,减值准备2,609.99万元,净额668.19万元,残值收入2,659.31万元,预计净收益1,991.11万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在建工程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后,预计增加2022年度利润1961.73万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在建工程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后,预计增加2022年度利润1961.73万元。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核销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负责人:王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可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永峰
公司负责人:王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可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永峰
公司负责人:王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可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永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